食農教育法通過後,不能再拖的學校供餐法和國民營養法!

 

討論多年的《食農教育法》終於在2022年4月19日三讀通過,開啟台灣食農教育新紀元。

然而攸關全國人民健康福祉的《國民營養法》與學童飲食安全及文化傳承的《校園供餐法》,其主管機關衛福部與教育部,卻遲遲未見積極作為。

台灣沒有學校給食法

日本早在1954年頒布《學校給食法》韓國亦於1981年制定同名法案,日韓各於2009年和2006年增修,更進一步將營養教師制度放入《學校給食法》,意即,兩國不但有足額學校營養師,營養師並可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在校實施營養和飲食教育。

反觀台灣,舉國公職學校營養師人數才五百多人,有些縣市上報中央的人數跟基層營養師自己算的竟對不攏!這幾年民間要求討論的學校午餐專法,在教育部或立法院遲遲無下文。

台灣《國民營養法》法案長年延宕

日本於1950年推出《營養改善法》,韓國《國民健康增進法》1990年出爐,現在兩國施行的《(國民)健康增進法》則是持續修正到2020年和2021年納入了更全面的菸酒管理規範。

再看台灣。我國《國民營養法》從1982年開始草擬了35年,2017年終於出現《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至今五年過去,仍看不到立法的曙光。

日本2005年公布的《食育基本法》和韓國2013年頒行的《飲食教育法》都是在學校午餐專法和國民營養專法實施多年後,從民間到政府咸認有將教育議題拉高到永續和文化等核心價值,才研擬出來的基本法,是宣示意義更大於具體規範的中央層級立法,畢竟在此之前所有基礎施政都做了幾十年了。

具永續發展精神的營養三法

2015年,聯合國提出「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從消弭貧窮與飢餓、追求良好健康與福祉、提供優質教育、減少不平等、採取負責任的生產與消費行為、尊重環境以至共創夥伴關係,是全世界努力的方向。

包含甫通過的《食農教育法》、延宕多時的《國民營養法》草案、以及近年民間團體和立法委員極力倡議的《學校供餐法》草案,三項攸關著下一代台灣人健康食農永續的法律都應秉持永續發展精神,從根本為兒童和國民的全人身心發展進行通盤規劃。

學校供餐法、國民營養法、食農教育法,三法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