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韓國正以增加學校營養教師的數量前進

文|朱曉萱
首圖由金正美營養師提供


韓國的學校供餐法(학교급식법)訂定於西元1981年,包含「總則」、「學校供餐設施及設備標準等」、「學校供餐管理及營運」、「附則」及「罰則」等章節,明文規定學校午餐供應的相關制度。

根據韓國供餐法的歷史演變資料,學校午餐營養相關人員的配置是1993年時出現,學校能夠指定具備營養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學校供餐相關工作,2003年修訂具學校廚房的學校應配置學校營養師,到了2007年,確立了「營養教師」的制度,逐漸將學校營養師培養成「營養教師」,營養教師與營養師最大的差別就是營養教師能夠執行「教學」的業務。

本會於2021年由委託資深翻譯工作者蕭佩均翻譯韓國《學校給食法》法規條文,關於營養教師的配置相關的條文,是在法條的第七條:

第7條(營養教師之配置等)

第六條所稱之具備學校供餐設施及設備之學校,應配置「初、中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之營養教師及「食品衛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之調理師。惟,第四條第一項之幼稚園營養教師配置標準等相關必要事項,以大統領令定之。

為使學校供餐相關業務以專職處理,教育監得配置具有學校供餐相關專門知識之所屬職員。


根據韓國教育廳提供的2021學年度韓國學校午餐供應公開資料,學校營養師中,營養教師和營養師的比例約為57.4%和42.6%。自從2007年修訂法令至今,營養教師的佔學校營養師的比例已經高於營養師。

營養教師的工作內容,則是在學校供餐法下的學校供餐法施行令

 第 8 條(營養教師之職責) 營養教師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應協助校長,並履行下列職責:

  1. 膳食準備、食材的選擇和檢驗
  2. 衛生、安全、工作管理和檢查
  3. 膳食指導、訊息提供、營養諮詢
  4. 廚房工作人員的指導和監督
  5. 其他與學校供餐有關的事項

和營養師相比,多了能夠「指導」的工作項目,如果從行政體系上來區別,營養師屬於行政工作、而營養教師則屬於教學工作。


要如何成為營養教師呢?

首先在大學四年間需修習營養專業的26個學分,接著需要取得教育學程的學分,畢業之後通過營養師的國考,正式取得營養師的資格。到這個階段,就能執行一般的營養師業務(編注:在韓國若是要成為臨床營養師的話,一定要有研究所的學位)。

但是要成為營養教師,必須要是國家的公務員,因此需要經過公務員考試,韓國公務員考試的必考科目是韓國史,通過之後,才能考取營養教師的資格。接下來的流程,跟我國取的教師證和教師資格的流程類似,先考筆試取得教師證、再考口試通過後成為正式的營養教師。

若已經是學校營養師要轉為營養教師,則是經過考試,通過後就能取得營養教師的身份。根據從營養師轉為營養教師的資深學校營養師的說法,過去的考試比較簡單,現在的做法很困難,營養教師的身份很不容易取得;另外採訪到的現任首爾市華園中學金成美營養師,則表示自己大學畢業後先準備考試一年,後來才成功考上。


學校營養師是營養學系學生畢業後的選擇道路之一,不論是韓國或是日本,針對學校營養師的工作職掌、培訓制度相較於我國都更加清楚。雖然不能保證制度化就一定會有更好的成果,但至少是個開始,讓國民更加重視營養師的行業、更加重視孩童的午餐品質。

參考資料:韓國學校供餐法(학교급식법)韓國學校供餐法施行令(학교급식법 시행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