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正視一擋數千的學校營養師困境 / 陳儒瑋

大享食育協會於今年七月公布臺灣學校營養師人數調查資料,一名營養師照顧超過三、四千甚至高達八千位學生的現況,引發各方關注。這份由民間組織自行彙整統計的資料,首次將全國二十二縣市學校午餐專職人員數據攤開來,讓家長們看到長期以來學校午餐面臨第一線人力困窘的艱難處境。

人力超載實為常態

《學校衛生法》第23-1條規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四十班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一人;各縣市主管機關,應置營養師若干人。

而在此次調查過程中,雖然各縣市均表示依其規定聘任。不過若以實際數據來看,新北市、彰化縣與台東縣平均1名學校營養師要負責超過八千位學生,就連擁有全國最多、高達112名學校營養師的高雄市,負擔學生人數也將近二千位。

這樣的比例是否恰當?根據《營養師法》第十二條函釋內容

學校每天供餐在500人以上且每週供餐至少1次以上之群體,進行營養需求所為之飲食設計及其膳食製備、供應之營養監督應由營養師為之。

顯然臺灣學校營養師的現實人力負荷,遠遠超過營養師法規編制。

若參照鄰國日本,文部科學省以供餐型態與學生人數為基準,規定由學校廚房自行供餐者,每550人以上的學校就必須聘任1名營養師;若是團膳中心,供餐數1,500名以下聘任1名、1,500至6,000人聘任2名,超過6,000人以上則要3名。以日本兵庫縣為例,全縣共有438名學校營養師,負責國中小約38萬份膳食,平均1名營養師負責對象為860位學生。

由此看來,臺灣學校營養師長期以來反應業務量過重、事務繁瑣與專業不受重視的心聲,並非無的放矢。

盤點人力與資訊透明

臺灣學校營養師身兼飲食衛生安全督導、膳食管理執行、健康飲食教育實施、全校營養指導、個案營養照顧之責任,而草擬中的「學校午餐條例草案」,學校營養師人數編制始終是政院、立院與民間版本的討論重點。然而,於過往參與官方討論會議時,主管機關卻從未揭露全國二十二縣市的學校營養師人數統計資料,著實令人納悶不解。沒有真實現況,如何擬定合適的政策方案?

作為關注相關政策且希望能更深入了解的公民,我先前往國教署網站以「學校營養師」關鍵字進行搜尋,但未有所獲;接著透過主管機關網站信箱詢問,得到以下回應,

因營養師由各地方政府及學校聘用,本署無建置網頁供查詢,107年經彙整各地方政府資料計約433人。

我只好逐一寫信至二十二縣市首長信箱進行詢問,才蒐集到二十個縣市學校營養師人數。新竹市與新竹縣政府則各以事涉政府資訊及依規定聘用為由,沒有提供具體的數字。

學校營養師人數不應該是公開的資料嗎? 與其每到選舉時節大開學校午餐費用支票,倒不如承諾比照桃園市及屏東縣政府於網站清楚公告學校營養師姓名與服務單位等資訊,落實公開透明才是促進公眾參與討論的重要機制。

從公開盤點營養師與廚師人力開始,逐步建構基礎資料庫,將是臺灣學校午餐與飲食教育是否能大步向前的重要契機。


原文為2019年8月12日蘋果日報論壇《學校營養師  一擋數千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