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校園午餐作為公共議題的實踐 / 陳玠廷

編註:2019年2月23日,立法委員蔡培慧與黃國書共同召開「營養午餐規範法治化公聽會」,本文為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玠廷之發言內容,本會獲得授權全文刊登如下。


文|陳玠廷(農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副研究員)

為了要參加今天(2月23日)校園午餐法制化的公聽會,我將簡要從歐美的經驗提出建言。飲食所牽涉到的議題相當廣泛,因此所需要的知識內容也很豐富,就校園午餐所涉及的議題來說,粗淺就可以含括:農業發展、公共衛生(含營養)、社會公義…等。所以說,當影響推廣成效的要素包括:知識、傳播、學習與改變時,我們可以將校園午餐的供應,定調成是一個推廣理念、實踐公共議題的重要場域,也是促進學習、改變的重要工具。

就美國社會來說,貧富差距所造成的飲食、公衛議題就如Raj Patel曾在《糧食戰爭》中描述的諷刺現象,形成食物(營養)缺乏與過剩兩極化的發展現況。

對美國農部(USDA)而言,推廣本土農產品、指引大眾如何運用這些農產品是其所肩負的兩大任務。在維護社會公平性(equality)與一致性(integrity)的原則下,美國校園午餐計畫的起源,便是建基於上述美國農部的兩大任務,發揮下述功能:政府將剩餘之食品商品配發予來自低收入家戶的孩童,同時藉此消耗剩餘存糧。

然而,從公部門的立場來看,美國農部所扮演的角色也面臨了如何與公衛部門相互搭配的為難;此外,當校園午餐的供應成為商業競爭的場域時,如何在品質上把關,也成了一道難題。

因此,除了與相關利害關係人建立夥伴關係,以完善校園午餐的供應外,在理念上一個健康、健全的校園午餐計畫被認為應當是以孩童的需求為前導,而非僅是為了消費某一類的產品做為行動策略的建構基礎。這時候,校長、校園午餐管理人員與家長彼此間的共識、配合機制,便相形重要。

校園午餐除了展現對於農業發展與公衛議題的重要性外,也是一個凸顯社會價值的重要場域。

以義大利為例,自二次世界大戰戰後的發展,即積極透過校園午餐的制度規劃落實社會正義,其發展脈絡如下:

在義大利的憲法中,間接保證國內孩童取用在地及健康餐食的權利,相關內容包括:「健康是基本人權」、「和諧的個人發展為所有公民共享的權利,不容侵犯」、「推廣文化與地域的發展」、「保護兒童─作為家庭的成員、及作為地域性社會集體如學校的成員」、「活化地方自主性,決策權力的下放」…等。

而在Law 488/1999中,更是直接引導校園膳食體系的地域性:膳食供應的品質評估必須考量在地文化與傳統:鼓勵各行政區於大眾食堂、學校食堂採用有機產品。為推廣有機農業生產,並推廣本土品質優良的食物,運營學校食堂及醫院食堂的公共機構,將在每日飲食的提供內容中,提供有機、傳統普遍可見,或來自轄區產地的產品,並參酌國家營養研究院提出的指導方針與相關建議。

在上述法定規範脈絡下,義大利的校園膳食被賦予雙重的教育功能/願景:1)教導學童地域性與在地傳統的價值;2)協助學童獲知如何品嘗食物、利於個人發展的知識與技能。

因此,對義大利的校園飲食供應來說,食材的選用與採購以及食物(農)教育的提倡,就成了兩大重要的支持體系。對食材供應商來說,安全性、季節性、地域性食材的選用與提供,也成了評估膳食供應商投標的另類標準。

在食物(農)教育的搭配上,也透過多樣化的教育內容與形式,倡議推廣這些價值給下一世代,如:

回到我國校園午餐的探討議題,普遍存在的問題點包括:分配不均(城鄉落差)、食材供應(品質)、剩食…等。在問題解決上,農業部門雖然也努力推動標章食材(4章1Q)的補助,但缺乏更上位制度規範或法制化的狀態下,往往只是徒增第一線行政人員的負擔與困擾,難以圓滿政策推動的初始善意。

因此,校園午餐法制化是一個重要的開端,讓校園午餐作為一個社會議題倡議、實踐的領域開始為社會大眾所關注。在此,僅針對有限的經驗提出三大法制內容應考量的方向,供作立法參考:
 
1. 消弭資源分配不均,落實社會正義
2. 建立地產地消機制,深化在地經濟
3. 結合食農教育規劃,增進飲食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