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學校營養午餐發展簡史與大事記(1889~迄今)

整理|陳儒瑋(大享食育協會資深研究員)

整理範圍:1889年至2026年11月|以日本學校給食制度、政策、供餐實務及重大事件為主


日本的學校午餐(学校給食)已有超過130年的歷史,其發展反映了日本社會對兒童健康、營養、食品安全及飲食教育的重視。從最初為貧困兒童提供免費餐食,到戰後建立全國性的供餐制度,再逐步結合營養管理與食育,學校午餐已成為日本學校教育的重要一環。

日本學校午餐的起源可追溯至1889年。當時,山形縣鶴岡町(現山形縣鶴岡市)的私立忠愛小學校,開始為貧困家庭的兒童免費提供午餐,餐點包括飯糰、鹽鮭與醃菜。這項措施最初是為了解決兒童缺乏食物、營養不足的問題,後來逐漸受到其他地區重視。1923年10月,關東大地震後,文部次官發布《小學校兒童ノ衛生上處置方》,要求災區地方政府關注兒童健康,並對營養不良的兒童採取學校供餐等措施。

1932年,日本政府開始提供學校午餐國庫補助,最初以貧困兒童為主要對象,後來逐步擴及營養不良及體弱兒童。然而,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受到糧食短缺及學童疏散等因素影響,學校午餐逐漸難以維持,部分地區停止供餐。1944年,六大都市仍曾透過特別配給米、味噌等物資,為約200萬名小學生提供餐食。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日本面臨嚴重的糧食短缺與兒童營養不良問題,恢復學校午餐成為戰後兒童照顧與教育的重要工作。1946年12月,文部、厚生、農林三省次官共同發布推廣學校午餐的通達,重新建立戰後供餐的推動方針,並接受美國民間救援團體(LARA)提供的食品援助。1947年1月起,都市地區約有290萬名兒童接受學校午餐。

1949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開始提供脫脂奶粉,1950年美國也提供小麥粉,使學校逐步建立以麵包、脫脂奶粉及配菜為主的供餐模式。1950年起,這種包含主食、奶類及配菜的「完全給食」逐步擴大,成為戰後學校午餐普及的重要基礎。1958年起,學校開始供應國產牛乳,並逐步取代脫脂奶粉。這段期間,國際援助對日本恢復及擴大學校午餐發揮重要作用。

戰後援助結束後,如何維持學校午餐的穩定供應,成為日本政府與社會共同面對的課題。

1951年6月,美國援助資金(GARIOA)中止,各地因而出現要求政府持續支持學校午餐的運動。1954年,日本制定《學校給食法》(学校給食法),確立學校午餐的法律基礎。原始法律第2條列出四項目標,包括培養對日常飲食的正確認識與良好飲食習慣、豐富學校生活並培養良好社交能力、改善營養與促進健康,以及引導學生正確認識糧食的生產、分配與消費。這些目標在2008年修法後調整為現行的七項。

此後,日本政府陸續完善供餐設施、營養管理及相關人員配置。1958年,透過修訂《學習指導要領》,學校午餐指導被定位為學校教育活動中的「學校行事等」領域。1976年,米飯正式納入學校午餐制度,逐步增加米飯供餐頻率,使菜單從早期以麵包為主的形式,發展出更多結合日本飲食文化的餐點。

隨著供餐制度普及,日本也更加重視營養管理與食品安全。

1960年代起,政府透過偏遠地區供餐補助、共同調理場設施及人事經費補助等措施,改善各地供餐條件。1974年,透過修正公立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員員額及國庫負擔相關制度,學校營養職員逐步納入縣費負擔教職員體系,並獲得國家與都道府縣的人事經費支持,專業職務定位也更加明確。1996年7月,堺市等地發生腸出血性大腸桿菌O157集體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多名學童受害,甚至有學生死亡,促使政府加強檢討學校午餐的衛生管理。1997年4月,文部省制定《學校給食衛生管理基準》,針對食材驗收、保存、清洗、烹調及供餐流程建立更嚴格的衛生規範。

進入21世紀,日本開始進一步將學校午餐與飲食教育結合。

2004年,日本修正《學校教育法》等相關法規,創設「營養教諭」(栄養教諭)制度,並於2005年4月正式實施。營養教諭兼具營養專業與教師資格,除了負責學生營養管理,也透過課程及學校午餐指導,協助學生認識食物、建立良好飲食習慣。2005年6月,日本制定《食育基本法》,並於7月施行,將食育提升為國家政策,要求政府、地方自治體、學校、家庭及民間團體共同推動。2006年3月,設於內閣府的食育推進會議通過第一期《食育推進基本計畫》,當時會議主席由內閣總理大臣擔任。計畫將學校列為推動食育的重要場域,透過課程、學校午餐及家庭合作,培養兒童的飲食習慣與食品選擇能力。

2008年,日本再次修正《學校給食法》,並於2009年4月施行,將食育正式納入法律目的,學校午餐的法律目標也由原本四項調整為七項。修法後,學校午餐除了提供學生所需營養,也被賦予培養飲食知識、判斷能力及尊重食物的教育任務。學生可以透過每日用餐,認識食材的生產背景、地方飲食文化、農林漁業及自然環境,學校午餐也因此成為跨領域食育的重要實踐場域。

2011年東日本大震災及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發生後,食品產地與放射性物質安全成為日本社會關注的議題,學校午餐也面臨食材選擇、檢測及資訊公開等問題。2012年起,文部科學省推動「學校給食監測事業」,針對實際供應的整份餐食進行放射性物質檢測,並要求地方教育委員會公開結果。同年12月20日,東京都調布市發生學童因食物過敏引發過敏性休克死亡的事件。事件發生後,文部科學省於12月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學校強化校內合作及緊急應變機制,並持續檢討食物過敏管理。2015年,文部科學省發布《學校給食中的食物過敏應對指引》,要求學校建立校長、營養教諭、教師及廚房工作人員之間的合作機制,完善個別供餐、資訊傳遞與緊急應變措施。

近年來,日本學校午餐面臨的課題也隨著社會環境改變而增加。2020年COVID-19疫情影響學校供餐,學校必須配合停課及恢復上課的情況調整供餐方式與衛生管理。2022年以後,受到國際局勢、能源及原物料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食材採購成本持續增加。另一方面,少子化、高齡化、學校廚房設施老化及廚房工作人員短缺等問題,也逐漸成為地方政府維持穩定供餐時必須面對的挑戰。如何兼顧餐點品質、營養標準、供餐人力及家庭經濟負擔,成為近年日本學校午餐政策的重要議題。

在減輕家庭負擔方面,日本政府於2024年12月公布《給食無償化に関する課題の整理について》,整理各地方自治體推動免費午餐的現況及制度課題。2025年,政府與政黨進一步協商,確立公立小學午餐費用的負擔減輕方案。2026年4月,日本正式啟動「學校給食費根本性負擔減輕」措施,適用於實施學校午餐的公立小學、義務教育學校前期課程及特別支援學校小學部。依供餐形式,每名學生每月補助基準分別為完全供餐5,200日圓、補食供餐4,800日圓及牛乳供餐1,200日圓;特別支援學校小學部則分別為6,200日圓、5,800日圓及1,200日圓,每年補助11個月,且不設家庭所得限制。補助經費由國家與都道府縣共同負擔,各分攤二分之一。

這項措施主要補助學校午餐食材費,並非所有學校午餐費用完全免費。依據《學校給食法》第11條第2項,學校午餐設施及設備的維護、營運人員薪資等費用由學校設置者負擔,食材費則原則上由學生家長負擔。若地方自治體實際食材支出超過補助基準,仍可向家長收取差額。因此,各地實際的家庭負擔情況仍有所不同。

2026年,日本食育政策也迎來重要法律變革。《食育基本法》自2005年制定以來已實施20年,面對糧食供應風險、農林漁業人口減少、食品價格上漲及消費者與生產現場距離擴大等問題,日本重新檢討食育政策方向。2026年4月22日,修正案由眾議院農林水產委員長提出,4月23日經眾議院本會議通過,5月20日經參議院本會議通過而成立,並於5月27日公布、同日施行,成為令和8年法律第24號。

此次修法將糧食安全保障納入食育的法律目的與基本理念,強調國民應理解食品生產所需成本及合理食品價格形成的重要性,並透過日常消費選擇支持穩定且永續的食品供應。在學校教育方面,修法進一步明確營養教諭等專業人員在學校食育中的角色,強化農林漁業教育及校外專業人才的運用。此外,修法也擴大食育推動對象,新增成年人食育的推動規定,並將大學、職場等納入重要推動場域。同時,法律也強化食育政策的成效調查、資訊公開及政策檢討機制,要求定期掌握各項政策目標的執行情況,讓政策能夠持續調整與改善。

配合這次修法,日本於2026年6月24日通過第五期《食育推進基本計畫》,以2026年度起約五年為推動期間,將充實學校等場域的飲食與農業學習、推動成年人的食育,以及縮短消費者餐桌與食品生產現場的距離列為重要方向。學校午餐在其中仍扮演重要角色,透過地方食材運用、農林漁業體驗及飲食文化學習,讓學生理解每日餐食與農業生產、食品供應及環境之間的關係。

回顧日本學校午餐超過130年的發展,從1889年為貧困兒童提供的一份簡單午餐,到戰後建立全國供餐制度,再到營養教諭制度、《食育基本法》及2026年的新一輪修法,可以看見學校午餐的政策定位持續擴展。它承擔兒童營養與健康管理的任務,也逐漸成為飲食文化傳承、食品安全教育、農業認識及糧食安全的重要教育場域。日本的發展經驗顯示,學校午餐與學校教育、地方農業及整體社會的飲食生活密切相關。


一、起源與戰前發展(1889–1945年)

最初以救助貧困兒童、改善營養為主要目的,之後逐步獲得政府支持,並在戰爭期間因糧食短缺而中斷。

1889年

山形縣鶴岡町(現山形縣鶴岡市)的私立忠愛小學,為貧困家庭兒童免費提供午餐,供應飯糰、鹽鮭魚及醃漬蔬菜。這項措施通常被視為日本學校午餐的起源。

1907年

廣島縣大草村及秋田縣高梨尋常高等小學等地,陸續為貧困兒童提供學校餐點,學校午餐逐漸從個別學校的救助措施向其他地區擴展。

1911年

岩手縣、靜岡縣及岡山縣部分地區也開始推動學校供餐,逐步累積地方實施經驗。

1923年

文部省發布《小學兒童衛生相關通牒》(小学校児童の衛生に関する件),鼓勵學校透過供餐改善兒童營養,將學校午餐納入兒童衛生政策的推動方向。

1932年

日本政府開始以國庫經費補助學校午餐,優先照顧貧困兒童,將學校供餐納入公共政策。

1940年

文部省制定《學校給食獎勵規程》,進一步建立學校午餐的推動依據,將營養不良及體弱兒童納入照顧對象。

1941年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面臨糧食短缺,學校午餐雖持續擴展,仍因物資不足而逐漸中止。

1945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戰後日本面臨糧食不足及兒童營養不良問題,政府與民間團體開始重新推動學校午餐。


二、戰後救助供餐與法律制度建立(1946–1957年)

戰後透過國際援助恢復學校給食,並在美國援助資金結束後,面臨供餐能否持續的問題。1954年制定《學校給食法》,成為日本學校午餐制度化的重要轉折。

1946年

文部省、厚生省及農林省發布《學校給食實施普及獎勵相關通達》(学校給食実施の普及奨励について),確立戰後學校午餐的推動方針,並訂定每餐營養需求等基本原則。日本接受美國民間救援團體提供的 LARA 援助物資,逐步恢復學校供餐。

1947年

都市地區恢復學校午餐,約有290萬名兒童接受供餐,逐步擴大戰後學校午餐的實施範圍。

1949年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捐贈脫脂奶粉,日本開始推動 UNICEF 學校午餐,透過奶粉供應補充兒童營養。

1950年

美國捐贈小麥粉,日本在八大都市的小學推動完整供餐,逐步建立以麵包、奶類及配菜為主的學校午餐形式。

1951年

《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簽署後,美國援助資金 GARIOA 於6月底停止提供學校午餐物資,供餐面臨中斷危機。日本各地因此發起要求政府以國庫補助維持學校午餐的運動,促使政府重新思考供餐的長期財源與制度保障。

1952年

「日本學校給食會」開始辦理脫脂奶粉進口,以及 UNICEF 捐贈奶粉的接收與分配業務,協助穩定學校給食的物資供應。

1954年

制定並公布《學校給食法》(学校給食法),確立學校午餐的法律基礎,規範推動目的、實施責任及相關補助制度。這項立法為戰後學校午餐的持續推動建立制度架構。

1957年

「全國學校給食會連合會」成立,促進各地學校午餐相關組織合作,逐步建立物資供應與推動網絡。


三、供餐普及與營養專業制度發展(1958–1976年)

逐步將學校午餐納入學校教育活動,建立偏遠地區供餐補助及營養專業人員制度,並在1976年正式將米飯納入供餐制度。

1958年

開始於學校供應鮮乳,逐步以牛乳取代原先使用的脫脂奶粉。同年,文部省修訂《學習指導要領》,首次將學校午餐指導定位為學校教育活動中的「學校行事」,明確其教育功能。

1960年

「學校給食研究改善協會」成立,並受文部省委託推動偏遠地區學校午餐補助,協助資源不足地區提供免費供餐。

1961年

建立偏遠地區學校給食設施及設備補助制度,並成立「全國學校營養士協議會」,逐步建立營養專業人員的交流與培訓組織。

1962年

文部省正式認可「學校給食研究改善協會」為財團法人組織,進一步支持學校午餐研究、改善及推廣工作。

1963年

日本政府補助學校午餐使用的脫脂奶粉費用,每100公克補助4日圓,推動學校奶類供應。

1964年

日本政府補助共同調理場學校營養職員人事費的一半,支持共同供餐設施配置營養專業人員,強化供餐營養管理。

1966年

以國庫補助方式,向高度偏遠地區學校的全體學生免費提供麵包與牛奶;同年也開始補助單獨調理場配置學校營養職員,但各地實際配置仍受到地方政府財政及人力條件影響。

1968年

文部省修訂小學《學習指導要領》,將學校午餐指導納入「特別活動」中的班級指導,進一步確立學校午餐的教育功能。

1969年

文部省修訂中學《學習指導要領》,將學校午餐指導納入「特別活動」中的班級指導,使小學與中學的學校午餐教育定位逐步一致。

1974年

日本透過制度明確「學校營養職員」的名稱與專業職務定位,將其定位為學校教育體系中的專業人員,強化學校午餐的營養管理工作。

1976年

日本正式將米飯納入學校供餐制度。此前日本已於1960年代逐步開放學校午餐使用國產米,1976年則進一步確立米飯在制度中的地位,逐步增加米飯供餐,使學校菜單更能結合日本飲食文化。


四、營養管理與衛生制度發展(1980–2003年)

持續強化學校營養職員的專業職責、供餐衛生管理及食品安全制度。1996年 O157 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更成為學校午餐衛生管理的重要轉折。

1986年

文部省發布《學校營養職員職務內容》相關通知,進一步說明學校營養職員的工作職責,強化其在菜單設計、營養管理及學校午餐指導上的專業角色。

1987年

日本政府開始補助學校午餐米飯導入促進事業中的米飯成型設備,協助學校改善米飯供餐設備。

1988年

文部省調整組織架構,整合學校午餐與學校保健相關業務,成立學校健康教育課,強化學校健康、營養與供餐政策的行政整合。

1989年

文部省修訂小學及中學《學習指導要領》,將學校午餐指導定位於「特別活動」中的「學級活動」,持續強化學校午餐與日常教育活動的連結。

1995年

日本調整學校午餐用脫脂奶粉的進口制度,將原先的進口配額制度改為關稅配額制度,改變學校午餐奶粉的進口管理方式。

1996年

大阪府堺市等地發生出血性大腸桿菌 O157 集體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學童感染及死亡。文部省於7月18日成立「學校給食衛生管理改善調查研究協力者會議」,並實施暑期緊急檢查及食材抽查。這起事件促使日本全面檢討學校午餐的衛生管理制度。

1997年

日本政府制定《學校給食衛生管理基準》,規範學校給食從食材選擇、驗收、保存、烹調到供餐的衛生管理,強化預防集體食物中毒的制度。

2001年

日本首次確認國內牛隻感染牛海綿狀腦病(BSE),引發社會對牛肉及食品安全的關注,也成為當時學校午餐食材採購與食品安全討論的背景之一。


五、營養教諭制度與食育政策建立(2004–2010年)

逐步將營養專業與學校教育結合,透過營養教諭制度、《食育基本法》及《學校給食法》修法,確立學校午餐的教育功能。

2004年

日本修正《學校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創設「營養教諭」制度,讓具備營養專業的人員能以教育人員身分,參與學校營養管理及食育指導。

2005年

日本於4月開始實施營養教諭制度;同年6月制定《食育基本法》,並於7月施行,將食育提升為國家政策,要求政府、學校及社會共同推動。

2006年

食育推進會議決定第一期《食育推進基本計畫》計畫(2006–2010 年度),將學校列為推動食育的重要場域,透過課程、學校午餐及家庭合作,培養兒童健康飲食習慣與食品選擇能力。

2007年

文部科學省發布《飲食相關指導手冊》(食に関する指導の手引),協助學校將食育融入各學科、學校午餐時間及個別營養指導。

2008年

日本修正《學校給食法》,明確將學校午餐定位為推動食育的重要教育活動,並強化營養教諭及學校相關人員的食育指導職責。

2009年

修正後的《學校給食法》於4月施行。法律將學校午餐目標調整為七項,納入健康促進、飲食知識、良好飲食習慣、社會性、自然與生命尊重、飲食文化,以及食物生產、流通與消費等內容。同時,政府透過《學校給食實施基準》及《學校給食衛生管理基準》,強化營養標準與衛生管理。

2009年

日本政府持續推動米飯供餐,將米飯與日本飲食文化、國產農產品利用及食料自給率政策連結。

2010年

文部科學省修訂《飲食相關指導手冊》,並發布調理場清洗、消毒相關手冊,持續強化食育指導及供餐衛生管理。


六、重大食安事件、災害與個別兒童安全(2011–2018年)

東日本大震災、福島核災及調布市食物過敏事故,讓日本學校給食進一步重視食材安全、放射性物質監測及個別兒童的健康風險管理。

2011年

  • 東日本大震災及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發生,部分農產品受到放射性物質影響,學校午餐面臨食材來源、放射性物質及供餐安全等問題。
  • 食育推進會議決定第二期《食育推進基本計畫》計畫(2011–2015 年度),持續推動學校食育。

2012年

文部科學省啟動「學校給食監測事業」,針對實際供應的整份學校午餐進行放射性物質檢測,持續掌握供餐中的放射性物質含量,並要求地方教育委員會公開檢測結果,必要時向家長說明。

12月20日,東京都調布市富士見台小學一名具有食物過敏的女童吃完學校午餐後死亡,當時通報死因疑似為過敏性休克。當日供應的馬鈴薯煎餅原本為該名學生提供去除乳酪的除敏餐,但學生再次取餐時誤食含乳酪的餐點。事件促使文部科學省要求學校建立校長、導師、養護教師、營養教諭及校醫共同參與的應對體制,並加強與家長及主治醫師合作。

2013年

文部科學省成立「學校給食食物過敏應對調查研究協力者會議」,針對調布市事故進行檢討,分析學校供餐過敏管理、資訊傳遞及緊急應變問題,研擬再發防止措施。

2014年

文部科學省提出《今後學校給食食物過敏應對措施》,整理學校在過敏學生資訊掌握、除敏餐供應、校內分工及緊急處置等方面的改善方向。

2015年

文部科學省發布《學校給食食物過敏應對指引》,要求學校建立組織性管理機制,明確食物過敏學生的資訊掌握、菜單及食材確認、供餐協助、緊急應變與教職員研習等工作。

2016年

食育推進會議決定第三期《食育推進基本計畫》(2016–2020 年度),並發布小學生食育教材《快樂飲食,連結食育》(たのしい食事つながる食育),持續將學校午餐作為飲食知識與生活實踐的教材。

2017年

文部科學省發布《以營養教諭為核心推動學校食育》(栄養教諭を中核としたこれからの学校の食育),強調營養教諭與全體教職員合作,將食育融入學校教育活動。

2018年

文部科學省修訂《學校給食實施基準》,調整學校午餐的營養管理規範,因應兒童營養需求及學校食育發展。


七、營運管理、災害應變與近期政策(2019–2026年)

近年日本持續調整學校午餐餐費管理、食育及災害應變制度。2026年更透過中央政府補助制度,正式推動公立小學午餐餐費負擔減輕政策。

2019年

  • 文部科學省發布第二次修訂版《飲食相關指導手冊》,持續強化學校食育的課程設計及指導方法。
  • 7月,文部科學省通知地方政府推動學校給食費公會計化,鼓勵地方政府將給食費納入公款管理,提升經費收取與管理透明度。

2020年

COVID-19疫情擴大,日本政府要求全國中小學等學校停課,學校午餐隨之受到影響。文部科學省發布學校防疫衛生管理手冊,學校恢復供餐時須配合防疫措施,調整用餐及衛生管理方式。

2021年

  • 文部科學省修訂《學校給食實施基準》,並發布《災害時學校給食實施體制建構案例集》,整理災害發生時維持或恢復學校供餐的實務方式。
  • 食育推進會議決定第四期《食育推進基本計畫》(2021–2025 年度),持續推動學校、家庭及地方社會合作。

2022年

受國際情勢、原油價格及食材價格上漲影響,日本學校午餐面臨食材成本增加及供餐品質維持的壓力。文部科學省發布相關通知,並調查如何建立穩定的學校午餐供應體制。

2023年

文部科學省發布營養教諭個別諮詢指導實務案例集,持續強化營養教諭針對兒童個別飲食及健康需求進行指導的工作。

2024年

  • 6月,文部科學省公布學校給食實施情況調查,掌握各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午餐餐費減免及無償化的現況,作為後續國家政策討論的基礎。
  • 12月,文部科學省公布《有關學校給食無償化課題的整理》,檢視全面推動無償化可能涉及的財源、地方政府負擔、適用對象、學校午餐品質及制度設計等問題,為後續國家制度規劃提供討論基礎。

2025年

  • 2月,自由民主黨、公明黨及日本維新會達成協議,提出優先推動公立小學學校午餐餐費負擔減輕,並以2026年度開始實施為目標。
  • 6月,日本政府在《經濟財政運營與改革基本方針2025》中納入學校午餐餐費負擔減輕政策,持續推進小學午餐餐費補助制度設計與財源安排。
  • 12月,自由民主黨、公明黨及日本維新會進一步達成制度協議,確定自2026年4月起實施公立小學學校午餐餐費負擔減輕措施。政府決定透過設置「給食費負擔減輕交付金」補助地方政府購買學校午餐食材的經費,並由國家與都道府縣各負擔一半。

2026年

  • 4月,日本正式啟動「學校給食費的根本性負擔減輕」(学校給食費の抜本的な負担軽減),適用於實施學校午餐的公立小學、義務教育學校前期課程及特別支援學校小學部。一般完全給食每名學生每月以5,200日圓為補助基準,每年補助11個月;特別支援學校小學部的完全給食基準額為每月6,200日圓。政策不設家庭所得限制,透過中央政府及都道府縣補助地方政府,減輕家長的食材費負擔。
  • 5月,日本公布並施行《食育基本法部分修正法》(食育基本法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令和8年法律第24號),為該法自2005年制定以來的重要修正。此次修法將確保糧食安全保障納入食育的目的與基本理念,並調整第7條內容,納入國民對糧食合理價格形成的理解,以及提升糧食自給率、確保糧食安全保障等方向;同時強化政府部門間、地方政府各業務部門間及公私部門的合作,並擴大職場、大學及農林漁業體驗等食育推動場域。學校食育方面,也進一步明確營養教諭的角色,並納入農林漁業教育及教育活動支援人力。
  • 5月,修正《食育基本法》第16條,建立食育推進基本計畫的目標追蹤與公開機制。農林水產大臣收到食育推進會議提交的基本計畫制定或變更報告後,至少每年一次調查計畫目標的達成情況,並透過網路等適當方式公布結果;同時明定食育推進基本計畫原則上每五年檢討及變更一次,強化政策執行與成效評估。
  • 6月,日本第9回食育推進會議決定第五期《食育推進基本計畫》(第5次食育推進基本計画),計畫期間自2026年度起約五年。計畫提出三項重點:「充實學校等場域的食與農學習」、「推動有助於實現健康飲食生活的成人食育」、「擴大拉近國民餐桌與生產現場距離的措施」。此外,將食育目標區分為個人目標與地域目標,並透過PDCA循環掌握執行成果。
  • 7月,文部科學省發布第五期《食育推進基本計畫》相關通知,要求各都道府縣及指定都市教育委員會、地方政府及相關學校等周知計畫內容,並依計畫推動學校食育。通知特別強調學校等場域的食與農學習、農林漁業教育,以及營養教諭運用在地食材進行食育指導;同時要求地方政府及教育單位與農林漁業者、食品業者等合作,將農林漁業教育及合理價格形成等內容納入相關教育計畫。

參考資料